声明:本计算器提供的费用计算结果仅供参考,具体费用务必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。
(一)财产案件
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:
(二)执行费(申请人不预交)
根据执行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(三)保全费
根据财产数额,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(四)离婚案件
每件50-300元,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.5%。
(五)侵害人身权案件
每件100-500元,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,收1%;超过10万的部分收0.5%。
(六)其他非财产案件
每件50-100元。
(七)劳动争议案件
每件10元。
(八)知识产权纠纷案件
无争议金额的,每件500-1000元;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。
(九)破产案件
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,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,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。
(十)商标、专利、海事行政案件
每件100元;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50元。
(十一)管辖权异议
异议不成立的,每件50-100元。
(十二)申请支付令
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/3交纳。
(十三)申请公示催告
每件交纳100元。
(十四)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
每件交纳400元。
(十五)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
每件50-100元。
(十六)申请强制执行的
不涉及财产数额的,每件50-500元;涉及财产数额的,按财产案件执行费标准的1/2交纳。
(十七)法院收取其他费用
根据具体案件情况,按实际费用收取。
(十八)特殊案件
如破产清算案件、知识产权案件等特殊案件,具体费用根据法院相关规定收取。
(声明:具体标准务必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,以上内容仅供参考。)